贵州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2019年7月修订)667
贵州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2019年7月修订) 为进一步降低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省发改委《关于开放、下放第二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15〕940号)要求,结合贵州实际,贵州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重新修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以此规范收费行为。 一、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收费以送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钻孔数为基准计费,其收费标准为80元/孔。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修改)收费按照建筑面积(修改部分面积)计费,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规模划分表,大型项目收费标准为0.8元/平方米,中型项目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小型项目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三、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含建筑基坑边坡支护、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加固设计、建筑节能、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其中:1、市政工程:概(预)算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1‰;概(预)算投资额在5000万元--1.5亿元(含1.5亿元)以下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0.6‰;概(预)算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0.4‰。2、专项工程:(1)建筑基坑边坡支护: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1‰;(2)建筑装饰装修、环境工程: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0.6‰;(3)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加固设计、建筑节能等: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1‰。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扶贫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义务教育阶段|B·必赢bwin中国唯一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专业修改的审查收费标准:建筑专业修改按照正常收费的25%计费;结构专业修改按照正常收费的45%计费;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修改各按照正常收费的10%计费;基础修改按正常收费的20%计费。 六、按以上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最低金额不低于1000元,如低于,按1000元收取。 七、本收费标准由贵州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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