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拨付的通知258
贵 州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黔建建字〔2019〕438 号 关于加快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拨付的通知 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各市(州)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停止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的通知》(黔 建建通〔2015〕416 号)和《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拨付的有关通知》(黔建建通〔2016〕436 号)要求,省、市(州) 积极推进了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拨付工作。因受各种客观 条件的影响,仍然有大量的建设项目尚未拨付完毕。为贯彻落实 国家有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加快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用拨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应高度重视劳动保险费用的 拨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企业积极申请拨付,对符合条 件的项目尽快办理拨付。 二、精简拨付所需提供的资料。各级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 根据施工企业提交的拨付申请,认真核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和 有关缴费票据,按照《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 法》(黔建施通〔2005〕424 号)的规定一次性拨付,不再需要施工企业提供工程项目的竣工备案表、验收证明材料和审计(结 算)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我厅将对省、市(州)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拨 付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并开展专题调研。 联系电话:(0851)85360125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 年12 月27 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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